翻新輪胎不是翻新被廢棄的輪胎,而是翻新仍具使用價值的舊輪胎。青島天盾橡膠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曾凡介紹說,翻新一條舊輪胎所消耗的原材料,只相當于制造同等規格新胎的30%左右,價格也僅為新胎的30%左右,能夠極大地節約橡膠資源。一條輪胎要經過3次翻新后才會丟棄。我國目前有幾百家輪胎翻新企業,但翻新率僅約3%,不僅遠低于世界第一輪胎翻新大國美國約14%的翻新率,也低于世界平均6%的翻新率。
目前國內翻新輪胎絕大部分是載重汽車輪胎,小轎車輪胎基本沒有翻新的。胎體是否耐磨損,除了與設計有關外,也與輪胎中所含天然橡膠、合成橡膠、摻膠的比例有關。所謂摻膠,是指在新輪胎生產過程中摻入返煉膠(返回膠)、再生膠等。為節約新料、降低成本,許多輪胎企業都這么做。返煉膠是對新輪胎進行“硫化”處理前產生的邊角廢料,而再生膠來源于對廢輪胎的回收利用。一般來說,天然橡膠的抗壓性較好,而合成橡膠比較耐磨。在輪胎的不同部位,所用天然橡膠和合成橡膠的比例不同,隨便混用返煉膠屬于不合理摻膠,會影響整個車胎性能,甚至造成安全隱患。
使用再生膠,需注意摻膠比例。生產新輪胎時會在原料中添加4%―5%的再生膠,基本不影響輪胎性能。但是超出這一比例,輪胎就容易起泡,其強度和耐磨性也會受到影響。